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毕业生未能按照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可以参加其他教师招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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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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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是一项旨在为国家级贫困县域输送优秀教师资源的定向就业计划。根据该计划的规定,毕业生通常需要履行《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中的义务,即在服务期内到指定的贫困县域中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如果毕业生未能按照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相应的可能性:特殊情况申请调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健康问题、家庭原因等,毕业生可能可以向北京师范大学和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就业安排。如果获得批准,他们可能会被允许参加其他教师招聘。违约责任:如果毕业生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协议,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可能包括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支付违约金等,并可能对其个人信誉和未来就业产生影响。参加其他招聘的限制:根据“志远计划”的初衷和规定,毕业生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于指定的贫困县域。如果未按照协议就业,他们在参加其他教师招聘时可能会面临一些限制或不利条件,具体取决于相关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政策。法律责任:未能按照协议就业的毕业生可能需要面对法律诉讼或行政处罚,具体取决于协议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重新签订协议:在某些情况下,毕业生可能有机会与相关部门重新协商并签订新的就业协议,但这通常需要得到北京师范大学和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总的来说,如果“志远计划”毕业生未能按照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他们参加其他教师招聘的资格和可能性会受到一定影响,并可能需要解决违约问题和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法律顾问或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以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可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