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无房落户的群众可以迁移当地社区集体户吗

游客 发布于 2023-12-18 阅读(21)
是的,根据提供的信息,四川省成都市的无房落户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户口迁入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者社区公共集体户。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条件和流程:

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以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对于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应届专科生、技能人才以及通过积分入户的人员,如果在成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也可以选择落户集体户。

迁移当地社区集体户的步骤可能包括:

在入户地的公安办证中心审核资料并拿号,按照不同区县的具体流程进行办理,获得户口准迁证。

凭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户口簿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在规定时间内(通常要求40个工作日),携带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及一张一寸证件照到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

填写《个人户籍基础信息首次申报声明》,办理上户手续,并即时领取户口簿。

请注意,具体的落户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了解最新的无房落户政策和社区集体户迁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