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辱骂我拍摄我的照片我不同意把其手机摔了,对方以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起诉我我该怎么回击

游客 发布于 2023-12-19 阅读(31)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依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起诉你,可能是因为该条规定了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下是你可能的回击策略:

自卫抗辩:如果你能证明你的行为是出于自卫,即对方的辱骂和未经你同意拍摄照片的行为对你造成了即时的、合理的威胁,你的摔手机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你可以提出自卫抗辩。

反诉对方侵犯隐私权:对方未经你同意拍摄你的照片,可能构成了对你的隐私权的侵犯。你可以对此进行反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争议过错责任:你可以质疑对方在事件中的过错,比如对方的辱骂行为是否激化了矛盾,对方拍摄你照片的行为是否合理等。如果能证明对方也有过错,那么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你的责任。

赔偿问题:即使你需要承担责任,也可以就赔偿金额进行争议。你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手机实际价值,以及你的行为并未对其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这是一起涉及法律纠纷的案件,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由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辩护策略。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的法律策略应由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根据详细案情来制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遵守法律程序,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