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以环保不合格拒付货款,法院二审客户败诉,货款未付全款,我们也未全开税票,税局有权向我们追索税票吗

游客 发布于 2023-12-19 阅读(19)
在法院二审中,客户以环保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但败诉,这意味着法院判定客户应当支付剩余的货款。然而,这并不直接涉及你们是否已经全额开具税票的问题。

关于税局是否有权向你们追索税票,以下是一些考虑因素:

税法规定:根据税法,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通常有义务在收款后及时开具相应的发票。如果你们尚未全额开具税票,税局可能有权要求你们按照实际交易金额开具发票。

合同约定:如果你们与客户的合同中有关于开具发票时间和方式的明确约定,那么你们可能需要按照合同履行开具税票的义务。

纳税义务:即使客户未付全款,你们作为销售方的纳税义务通常不会因此免除。也就是说,你们可能需要根据实际的销售收入计算和缴纳相应的税费,并开具相应的税票。

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会选择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再开具全额发票,以降低财务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长期不开发票,特别是在税局提出要求时。

综上所述,尽管客户未付全款,但税局仍有可能根据税法和相关规定向你们追索未开具的税票。建议你们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最佳的应对策略,以确保合规并避免可能的税务纠纷。同时,也可以与客户协商解决货款和税票开具的问题,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