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日期()

游客 发布于 2023-12-19 阅读(2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于2003年5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此,实施日期是2003年5月9日。该条例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在2011年1月8日,该条例还进行了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