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注册商标都要经过3个月的审查,并且都要进行公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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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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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注册商标在审查阶段都需要经过3个月的公告期。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流程分为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和公告几个主要阶段。申请阶段: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申请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审核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等,这一阶段通常需要约1-3个月时间。实质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局会审核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包括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存在禁注条款等,这个阶段耗时较长,一般为9个月左右。初审公告:商标经实质审查合格后,商标局将该商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这就是所谓的“初审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注册公告与发证:如果在初审公告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被裁定不成立,商标局将在异议期满后发布“注册公告”,同时发放商标注册证书,这意味着商标正式核准注册。所以,准确地说,只有在商标通过实质审查且未遇到异议的情况下,才会经历3个月的公告期,并非所有的注册商标都一定会在这个阶段进行公告。对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商标,在实质审查阶段就会被驳回,不会进入公告程序。